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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组织专家创编了一套集体舞,今年秋季开学后,将在全国中小学推广。由于是创新,集体舞推广的过程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。比如怎样培训老师,如果不取代课间操的话,安排在什么时间,场地狭小的学校该怎么办。但家长们的“兴趣点”却不在这里。
尽管教育部一再声明,创编集体舞的目的是让孩子得到美的体验和艺术的熏陶,很多家长和老师还是认为这样做助长学生早恋。“现在的中小学生普遍早熟,孩子很容易产生好奇心理。男女学生每天跳舞搂搂抱抱,很有可能引发情感方面的问题。”
事关未成年人的就没有小事。在一片质疑声中,教育部昨天不得不出面为集体舞计划做一番解释。那么集体舞与早恋之间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呢?
一种假设是跳集体舞不会助长早恋。持这种观点的人千万不要忘记青春期孩子的心理特点。远的如《少年维特之烦恼》先不说,一位网友的话就有一定道理:“我记得我小的时候跳集体舞特不好意思跟异性同学拉手,这样(跳集体舞)是否会导致异性同学之间一些微妙变化,比如相互倾慕或者初恋等情况呢?”
另一种假设是集体舞肯定助长早恋。持这种观点,显然将校园等同于歌舞厅,将男女同学之间拉手等正常身体接触,归入了搂搂抱抱、卿卿我我的范畴。如果用这个标准来衡量,男女同学间就没有什么可称作正常交往的活动。如果用这个标准解决学生的早恋问题,唯一的方法就是男女分班,甚至分校,彻底眼不见为净。黄色网站、图书赤裸裸的诱惑,个别无良酒吧迪厅内未成年人的身影,对学生的影响,哪个不比集体舞要大。
说来说去,每一种假设都有合理之处,也有不合理的地方。所以答案只有一个,说跳集体舞肯定会怎样或肯定不会怎样都不科学,早恋不会因为跳集体舞增多,也不会因为不跳集体舞就消失。关键问题在于老师和家长如何引导,如何让学生在跳舞时受到艺术熏陶,如何让学生在与异性同学共同跳舞时建立良性的同学关系。一味将两性距离拉开,只会让学生们的好奇心与叛逆心变得更强。让学生们知道男女之间可以在特定的环境内进行礼节性的身体接触,有益无害!
笔者并不认为集体舞非跳不可,虽然作为一种创新和尝试值得肯定。如果学校确实没有推广集体舞的条件,如果有的学生确实对跳舞不感冒,宁可去打打拳,跑跑步,那就没有必要“一刀切”。如果是怕学生早恋,如此草木皆兵大可不必。
背景资料:

人民网北京6月12日电 今天上午,教育部2007年第10次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市二龙路中学操场上举行,教育部









北京市25中学的同学们现场表演了校园集体舞《青春旋律》和《校园秧歌》。
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:http://beijing2008.bokee.com/viewdiary.1613094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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